2005年4月1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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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商标专用权 民生药业赢官司
  裘子良 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10多年来他为维护“21金维他”商标合法权利奔走全国,最终使“21金维他”既是药品名称又是注册商标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,“21金维他”成为民生药业独家使用的注册商标,享有商标专用权,他人不得在同类产品使用“21金维他”商标。2004年6月,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“21金维他”为中国驰名商标,也是目前唯一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多维元素类产品。
    
  1987年8月,杭州民生药厂注册了“21金维他”,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“西药”。2000年11月,江西巨元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第30类非医用营养液、非医用营养片及蜂蜜等商品上申请注册“21金维他及图形”商标,2001年12月巨元公司的“21金维他及图形”被商标局核准注册。民生药业即向商评委提出撤销该申请。2004年,商评委作出裁定,由于巨元公司的商标文字部分“21金维他”与民生药业的商标文字相同,已构成对该商标的摹仿,对巨元公司注册的“21金维他及图形”商标予以撤销。巨元公司不服该裁定,将商评委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。一中院经审理,作出撤销巨元公司“21金维他及图形”商标,判决“21金维他”商标归属杭州民生公司。
  裘子良评析
  巨元公司申请的“21金维他及图形”与民生药业的“21金维他”商标虽然注册在不同的国际分类中,但从市场角度看,两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、销售渠道、消费对象以及普通消费者的认知方面存在一定联系,因此可以认定为类似商品。两商标在文字部分完全相同,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,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。
  链接
  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在杭州民生药业集团公司(杭州民生药厂)基础上,于2000年5月,经产权制度改革后组建起来的有限责任公司,系全国医药行业50强之一。杭州民生药厂创建于1926年,是中国最早的四大西药厂之一。公司总资产6.05亿元,净资产2.23亿元。2004年公司销售额8.84亿元,实现利润1.56亿元。
  董事长兼总裁竺福江是浙江省跨世纪十大杰出改革家、劳动模范,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授予“中国经营大师”称号。